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新晨科技(300542.SZ)今日收报14.23元,涨幅1.79%。
新晨科技12月2日发布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8,460.88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一代银行数字化智能平台项目、智能化机场起降安全管理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9,000,000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89,000,000股(含本数),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按目前股本测算的发行数量上限实施,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致行动人,下同)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新晨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新晨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24.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8.58万元,同比下滑1741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8.13万元,同比下滑1463.91%。
今年前三季度,新晨科技实现营业收入8.49亿元,同比增长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0.48万元,同比下滑30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00.37万元,同比下滑469.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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