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受托管理及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投资”)将其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委托给福蓉科技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受托管理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1日,公司与南平铝业签署了《业务托管协议》;公司与南平铝业、冶控投资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
三、本次受托管理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冶控投资将其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委托给福蓉科技管理,是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让渡新业务或商业机会优先权的重要举措,避免福蓉科技进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从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改善公司当前产品单一的情况,形成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实现双主业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引领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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