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亿晶光电: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收警示函】亿晶光电1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披露拟投资滁州年产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一期)的预计进度时,未能客观、谨慎,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以明确市场预期,以及控股股东未及时披露所持亿晶光电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秘张婷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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