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实习记者 姚弦彤)10月31日晚间,保利联合(002037)披露公告称,公司于10月30日收到了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及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6月12日,保利联合子公司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交易金额合计约7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69%,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8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保利联合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文生、董事会秘书王丽春,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采取警示函措施,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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