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5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000,000 股,并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4,171,700股(含首发前限售股103,5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5,82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9%。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丝绸”)。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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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5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人数为1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股东博宏丝绸在《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博宏丝绸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0,000,000股,其中12,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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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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