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金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柳斯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洪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金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柳斯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洪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通过短信、邮件、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在此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健先生在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等。上述新增授信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在此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健先生在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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