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景成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景成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9%,若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孙景成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孙景成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孙景成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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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孙景成先生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在时间过半时披露了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孙景成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孙景成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孙景成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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