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0月27日 05: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6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3年10月2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及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0月2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前述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前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2-5项提案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大会已对提案进行了编码(详见表一),并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互斥议案,没有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也没有分类表决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二楼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2023年11月2日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电话:0551-62219021

  4.传真:0551-62219021

  5.联系人:方鑫

  6.电子邮箱:xin.fang@meiling.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1”,投票简称为“美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6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以自有闲置资金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签订《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长虹空调以自有闲置资金10,000万元认购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DZ-2023492”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DZ-2023492)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产品评级:低风险

  4.产品期限:33天

  5.起息日:2023年10月25日

  6.到期日:2023年11月27日

  7.产品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EUR/USD即欧元兑美元汇率)。

  8.预期收益率:

  (1)若产品观察日EUR/USD(欧元兑美元汇率)≥1.04,则到期收益率为2.80%;

  (2)若产品观察日1.04〉EUR/USD(欧元兑美元汇率)〉0.97,则到期收益率为1.43%-2.80%;

  (3)若产品观察日EUR/USD(欧元兑美元汇率)≤0.97,则到期收益率为1.43%。

  产品观察日:2023年11月22日。

  9.投资总额:10,000万元

  10.资金来源:长虹空调自有闲置资金

  11.投资范围:本产品将投资于与国际外汇市场汇率相关的衍生产品。

  12.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将于产品到期日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长虹空调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长虹空调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35%。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10,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35%,前述理财产品均为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制度执行。

  五、备查文件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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