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05:0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本年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9,015.09万元,其中8,015.09万元计入其他收益(详见公司公告2023-057、2023-062)。

  2.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已于2023年7月底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交割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7月31日 。 中渔环球(除中水海龙外)过渡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发生的收益由本次重组前标的公司的原股东享有,中水海龙过渡期间发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农发远洋和舟渔制品过渡期间发生的亏损由本次重组前标的公司的原股东承担 。(详见公司公告2023-063、2023-07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        总经理:叶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占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1,146,909.5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21,657,388.94元。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        总经理:叶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占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        总经理:叶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占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英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宗文峰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0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重大资产购买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和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9,636.60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和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等公司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与中国水产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该等公司与中国水产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420万元。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宗文峰先生、董恩和先生以及周紫雨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4.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金额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批标准,须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公司2023年7月底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增加,该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导致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故“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及“上年发生金额”不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中国水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100,699.434883万元

  主营业务:远洋捕捞、水产品及制品的加工和销售等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555,318万元,净资产为394,317万元;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242,739万元,净利润为44,286万元(未经审计)。

  2.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

  成立日期:1963年01月01日

  注册资本:52,121万元

  主营业务:远洋捕捞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1号(普陀区平阳浦)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91,712万元,净资产为54,118万元;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133,899万元,净利润为5,582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交易对方MYANMAR CNFC CO.,LTD为中国水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水产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对方舟山明珠水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宁波舟渔明珠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是以交易时点的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协议定价,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与各关联方分批次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完成后增加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该等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等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以交易时点的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经认真研讨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9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远洋”)、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渔制品”)。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亿元,其中:农发远洋3亿元,舟渔制品3亿元。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6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在申请使用前述授信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在申请使用前述授信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农发远洋

  1、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1-17号

  3、法定代表人:李志康

  4、注册资本:肆亿柒仟捌佰陆拾柒万肆仟贰佰元

  5、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6、经营范围:海洋捕捞,渔需物资销售;生产所需机械设备、船用仪器仪表、原辅材料、船舶、渔网渔具的进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货物代理、国际船舶物资供应;对外承包工程;渔业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子仪器修配,GMDSS及船用通导设备检测;设备检修(凭认可证书经营);水产加工品、速冻食品、其他水产加工品、罐头制造、销售;水产养殖;渔轮渔机修造,绳网加工;本公司自产的食品(含水产品及其制品)、饲料的出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农发远洋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舟渔制品

  1、名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金铂园路27号-1

  3、法定代表人:袁明舟

  4、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5、成立日期: 1960年06月01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医疗服务;旅游业务:游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宜传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农发远洋和舟渔制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农发远洋和舟渔制品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农发远洋和舟渔制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决策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农发远洋和舟渔制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而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水渔业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主营业务拓展至远洋捕捞、食品加工、渔业服务和水产品贸易四大业务板块,打造完整的渔业产业链,整合了中国农发集团的渔业资产,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延伸。为满足公司重组后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申请增加5亿元授信(公司本年已申请7亿元银行授信,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累计申请银行授信12亿元),控股子公司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增加10亿元授信,控股子公司深蓝现代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增加18亿元授信。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为1年期滚动授信,在不超过总的银行授信额度情况下继续滚动申请。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办理与银行的融资事项,并由贷款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金泉      马战坤     顾科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5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云经才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因重大资产购买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7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宗文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因重大资产购买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4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2.披露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和议案5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4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613室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孟海燕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8。

  2.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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