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注射用头孢噻肟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2023-001)。

  2、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合成集团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60,107,36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上述股份司法冻结申请执行人系新方正集团,法院准予了新方正集团与合成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截止本报告期末,合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69,607,360股。合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并未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3、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 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设立以来,由于历史复杂原因,投资人各方未实际缴纳注册资金,公司也未出资认缴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且已超过基金存续期,基金管理公司也未实际开展投资活动,因此基金管理公司提出注销请求,公司同意配合注销工作。经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决定清算并注销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23年3月收到基金管理公司发送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该基金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4、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公司枸橼酸坦度螺酮片经审查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3-004)。

  5、公司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产品奥硝唑注射液、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注射用头孢噻肟钠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产品拟中选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2023-005)。

  6、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合成集团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因触及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融资融券协议约定将进行被动减持。此外,依据法院相关裁定文书,合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69,607,360股被轮候冻结。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3-006)。

  7、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公司已履行完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渝民终2175号)确定的义务,同时与江苏华建案有关的关联方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生”)、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相应的承诺及担保责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公司的解除资产保全申请。江苏华建案风险事项已化解完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江苏华建案风险事项化解完毕及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2023-007)。

  8、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08)。

  9、公司接到财务部门通知,公司为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的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风险事项已化解完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担保风险化解完毕的公告》(2023-009)。

  10、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12)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终止与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所涉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片剂项目于2018年立项,2019年8月中期评估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技术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再评估后建议终止该项目开发。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决定终止与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所涉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0)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0)。

  12、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合成集团转发的中泰证券《关于信用账户融资合约到期的提示函》,获悉合成集团在中泰证券的信用账户存在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022)。

  13、2023年5月15日,上市公司收到合成集团发来的《关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数量过半暨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收到中泰证券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9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2023-023)。

  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3年4月28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的持续督导意见。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3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15、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提示,且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后,获悉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在分别执行于2022年9月、2023年4月先后披露的减持和被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已达到1%。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3-024)。

  16、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同时经中登结算系统查询,获悉股东合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959,700股,被动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合成集团本次被动减持计划中的集中竞价减持部分已完成。同时公司经中登结算系统查询获悉合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318,370股已被轮候冻结,轮候期限36个月。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3-026)。

  17、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3-006),合成集团因触及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融资融券协议约定将进行被动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至2023年6月27日,合成集团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3-027)。

  18、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合成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应中泰证券的要求及融资合约约定,将于前一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之后继续进行被动减持,该被动减持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3-028)。

  19、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继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胡继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2023-029)。

  20、公司收到合成集团告知函,2023年4月18日预披露的合成集团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合成集团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此外,合成集团告知,经工商公示系统查询获悉,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等与合成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立案,该案申请执行人在诉讼阶段保全合成集团持有公司9,500,000股股票将面临被执行处置的风险。该案执行法院已于2023年7月28日轮候冻结合成集团持有公司的1,600,000股股票。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所持部分股票被轮候冻结、 部分冻结股票面临被执行处置风险的公告》(2023-030)。

  21、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合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于2023年8月14日至8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935,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2023-031)。

  22、公司经中登结算系统查询获悉,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22日,股东合成集团在分别执行于2023年4月、2023年7月先后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期间,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已达到1%。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3-032)。

  23、公司收到合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自愿提前终止2023年7月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终止执行的公告》(2023-038)。

  2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3年8月25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结合上述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5、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的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2023-0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监事张必成先生、郑晓东先生、徐伟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张必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任甄华先生、贾剑非女士、毛润先生、陶剑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袁平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变更最终以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有关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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