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由于2022年度公司的股份数量因资本公积转增发生变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并列示上年同期的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袁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虹会计机构负责人:邱莹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袁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虹会计机构负责人:邱莹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袁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虹会计机构负责人:邱莹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信息

  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的股本将由29,820.4073万股变更为29,819.1823万股,注册资本和章程相关内容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同步变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新的《公司章程》将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窦晓波先生、康捷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窦晓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康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由于窦晓波先生、康捷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两位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窦晓波先生和康捷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窦晓波先生和康捷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英女士、丁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王英女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两位补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王英简历

  王英,女,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校准实验室主任,2023年5月已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王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键简历

  丁键,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中交北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广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蓝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易纬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行政经理,现任无锡联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丁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英女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8101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3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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