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05:0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子公司工程施工项目中标的相关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的形式中标“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抚松至长白国家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三条高速项目01标段”,属于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后的中标项目,中标形式为公开招标以联合体成员形式中标,属于该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 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二)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终止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投资PPP项目暨终止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关联董事蒋涛先生、鲁明威先生、梁开宇先生回避表决,实际投票人数四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3-029)。

  (三)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审计,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审计费用为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3-030)。

  (四)关于续聘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3-030)。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3-031)。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在《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告全文登载于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审计法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宋昕桐、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 实际参会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作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终止PPP项目投资暨终止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维公司)参与的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终止,科维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事项也因故一并终止,暨关联交易终止。

  ●本次关联交易终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由于科维公司参与的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终止,科维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事项也因故一并终止,暨关联交易终止。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实现吉林省交通运输的发展目标,吉林省政府决定实施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及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段PPP项目(以下称白临、松长、长春都市圈西环3个高速公路PPP项目)。科维公司积极利用公司资质优势,拟与中铁、中交、明学工程、祥润交通等企业组成联合体,全面参与实施。此项目采用PPP模式中“BOT”的运作方式,吉林省政府授予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吉高集团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吉高集团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合资经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6,000万元,吉高集团出资金额为54,857.1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1.43%;中选社会资本出资金额为201,142.86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 78.57%,其中科维公司出资金额为3,761.37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47%;明学工程出资金额为32,460.8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2.68%;祥润交通出资金额为5,63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2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科维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参与白临、松长、长春都市圈西环3个高速公路PPP项目的投资及施工。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由于白临、松长、长春都市圈西环3个高速公路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公开招标终止,因此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资的事项一并终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尚未签署合同,未投入资金。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议审议的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本项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为关联交易终止事项,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PPP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5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723人。

  2022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8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郎玉明,2003年10月2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6月19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娜,201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一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斐,合伙人,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有逾1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熟悉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为国企和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和验资等业务,具有丰富审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房地产、农产品加工及教育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收费,另本年度审计范围未发生变化,单位整体业务量无重大变动,基于以上因素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解、审核,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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