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05: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1、公司持续披露关于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042、2023-033、2023-029)。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了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刑事诉讼案进展情况,详见《关于收到原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重大诉讼进展

  1、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7月14日披露了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情况。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3-031)。

  2、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9月22日披露了公司诉厦门国际银行等保证合同纠纷案的再审情况,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044)。

  3、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诉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进展情况,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以上部分案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积极准备部分案件的诉讼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公司公告,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诉讼及执行案件中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事实情况的确认,也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案件中放弃权利或产生任何减损本公司权利主张的效果,案件相对方无权以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为由对抗本公司在诉讼执行案件中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三)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2023年8月19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子公司子米能源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博通进行增资的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赖旭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洲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赖旭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洲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装备”)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软件”)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与上述各方交易金额合计将不超过1,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陆洲、贾秋栋和杜雪鹏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管理层依据招标结果、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具体决定并处理前述预计关联交易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执行等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133492539R

  2、法定代表人:朱湘凯

  3、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

  4、注册资本:99905.4246万人民币

  5、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

  6、经营范围:工业企业、建筑业、公用、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含能源利用、消防设施、机电、炉窑、冶炼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维修;通用及专用设备(含锅炉、起重机械)、仪器仪表、金属结构、标准物质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技术研发;以上内容与相关领域的产品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辅助配套服务;测绘服务、技术检测(含防雷、电气、环境监测、钢铁产品检测)、能源审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冶金、建筑、节能环保工程咨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为327,280.12万元,净资产为88,220.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40,466.17万元,净利润1,892.99万元。

  9、该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80598W

  2、法定代表人:夏雪松

  3、成立日期:1994年8月15日

  4、注册资本:240259.05万人民币

  5、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

  6、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及相应的外包、维修、咨询等服务;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机电一体化系统及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相关产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服务,转口贸易;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精密空调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及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

  7、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48.9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为2,070,591.24万元,净资产为975,877.44万元;2023半年度营业收入567,693.14万元,净利润116,171.57万元。

  9、该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

  1、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所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1,311.55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33%。

  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2.9%股权,持有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8.91%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3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4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说明:

  1、对于不采取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投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罗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罗明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罗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生,2005毕业于四川大学,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曾就职于四川金恒德西部汽车产业国际采购中心有限公司,成都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法务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升达林业”)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赖旭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陆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杜雪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贾秋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虞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赖旭日、陆洲、杜雪鹏、贾秋栋、虞红、王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王迪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何淑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迪迪、何淑静、赵海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王迪迪、何淑静、赵海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已在本公告提交披露的同时,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联董事陆洲先生、贾秋栋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董事会的第一、二、四项议案将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5)。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赖旭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先后在江西财经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宝钢集团财务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现任升达林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旭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陆洲: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在长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上海长江国际船舶代理公司,上海长航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扬子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宝江航运有限公司,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主管会计、财务和税务工作。现任升达林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受托管理人员工,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杜雪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2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雪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受托管理人员工,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虞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3月生,高级经济师,虞女士曾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宝钢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室负责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综合主办;宝钢集团国际贸易总公司英语翻译、总经理秘书;现任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行政)、升达林业非独立董事。虞红女士曾负责上市公司治理、合规运作、三会事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媒体关系管理工作,多次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奖项。并曾作为核心项目成员参与了多个重大股权、债券融资、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项目的策划和执行,包括宝钢股份IPO、带分离交易权证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和增发收购、海外资产收购、100亿分离交易可转债、海外欧元债、A股史上最大股票回购、股权激励方案、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重钢钢铁司法重整等。虞红女士获安徽大学英美语言文学学士学位(BA)、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EMPAcc,院长荣誉)。具有高级经济师(金融与证券投资)职称、基金从业资格证、上海市高级口译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贾秋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资产事业部资深经理、升达林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秋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受托管理人员工,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王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后获得香港大学-复旦大学IMBA(Executive Class)。王先生在钢铁企业市场营销、大宗电商平台交易管理、公司治理及资本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历任上海宝钢钢贸公司冷轧薄板销售主管、宝钢股份营销中心公共关系室主管、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欧冶物流总经理助理、欧冶云商大宗交易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四源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后管理总经理。现任四源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经理、升达林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迪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2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四川省首届会计类高端人才、成都市金牛区人大代表,目前担任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曾就职于成都市审计局,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升达林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迪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何淑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广州铁道车辆技工学校,2004年入职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目前担任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培创中心主管,升达林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淑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赵海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人文(通识)学院党委副书记、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国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升达林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海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殷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殷栋先生、周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1、殷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生,现任四源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殷栋先生1997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后获得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学位。殷栋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成本分析师,宝钢海外合资子公司财务总监,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并曾担任宝钢金属职工监事、宝钢包装(SH.601968)及重庆钢铁(SH.601005)监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周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在安徽省电力公司霍山分公司、大公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财务及证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受托管理人员工,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慎、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资料,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2023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候选人有关资料,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我们认为: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未发现各位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迪迪    何淑静    赵海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慎、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资料,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2023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迪迪    何淑静    赵海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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