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秀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秀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于2023年9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黄晓波先生、冯树庆先生、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江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6人。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光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四川省攀枝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四川发展通号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省都江堰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发展通号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党支部书记、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筑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肖光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夏玉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筑股份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桥梁产品事业部部长、营销部部长、新筑交通总经理、董事、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董事、总经理,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玉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2,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黄晓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在读硕士研究生。现任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粮辰美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成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新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都江堰市凯达绿色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贵州晓之道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新筑智能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筑股份董事。
黄晓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冯树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中共预备党员,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北京正略钧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广东南粤食品水产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监,现任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临时负责人、成都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安捷通电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监事。
冯树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刘竹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审计助理,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任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委会委员、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筑股份董事。
刘竹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赵科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硕士学历。曾任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资深法务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出资企业专职董事,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筑股份董事。
赵科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二: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同信同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罗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江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兼任新筑股份、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罗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人力资本开发研究所所长(学术机构),擅长人力资源管理。
罗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于2023年9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提名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宏鹰先生、李旸先生、王旭亮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相关说明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宏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大专学历。曾任新筑股份财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新筑投资监事、新筑股份监事会主席,兼任工程构件事业部总经理。
张宏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李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专员、企业管理部高级专员、战略研究部高级专员等职务,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
李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王旭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发展风控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
王旭亮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郎永刚,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2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本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5万元,较上期减少5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期减少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团队业务能力强,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64、2023-067),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提案1.00、2.00、3.00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分别是6人、3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00、2.00、4.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3年11月9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3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59),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提案1.00、提案2.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3年10月26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提名肖光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 提名夏玉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 提名黄晓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 提名冯树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 提名刘竹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 提名赵科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提名罗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 提名江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3 提名罗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提名张宏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提名李旸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提名王旭亮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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