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05:0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V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290,450,553.47元,较年初数减少32.70%,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2、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金额为42,678,268.26元,较年初数减少35.46%,原因是:期末公司融资租赁资产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合同负债金额为185,510,491.21元,较年初数增加145.41%,原因是:报告期内所属海外公司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与罗辛铀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罗辛铀矿采矿一体化项目服务合同》,按照约定收取合同款项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为329,840,973.07元,较年初数减少34.04%,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孙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收到由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能源局组成的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一光伏发电项目移出电价补贴清单并退回部分财政补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按照相关要求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166,175,100.00元;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29,264,632.32元,较年初数减少64.29%,原因是:报告期末子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额为1,813,432,152.06元,较年初数减少36.26%,原因是: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资本公积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23,116,458.14元,较年初数增加450.93%,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汇率变动引起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28,947,565.86元;

  8、报告期末专项储备金额为74,634,232.27元,较年初数增加43.26%,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相关规定计提安全费用,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导致安全费用计提增加所致。

  利润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金额为23,742,899.0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97%,原因是:①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2.53%;②报告期内确认雪峰科技分红较上年同期增加114.28%;

  2、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4,142,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520,400.00元,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雪峰科技股票价格较年初下降0.1元/股,上年同期价格较上年年初增加2.52元/股;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290,438.4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30,381.53元,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冲回上年度计提存货部分减值损失所致;

  4、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828,884.6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34,429.37元,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确认的收益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金额为8,656,792.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52%,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清理往来及收取赔偿金等增加收益所致;

  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7,059,395.2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2,473,305.63元,原因主要是:①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上年同期风电资源发电设备、建设地面站等,本年同比投资减少,较上年同期减少101,146,011.50元;②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32,648,060.00元,系公司现金收购北方民爆、江兴民爆所致;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608,369.4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5,617,498.00元,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9,576,699.82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V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日,下属海外公司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与ROSSING URANIUM LIMITED(中文名称“罗辛铀业有限公司”)在纳米比亚签订了《罗辛铀矿采矿一体化项目服务合同》。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将为罗辛铀矿提供采矿一体化服务,合同期限十三年,合同金额为125.9596亿纳米比亚元(约合人民币53.587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公司负责人:郭小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061,637.4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8,404,987.88元。

  公司负责人:郭小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V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6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3年10月25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首先,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推举董事郭小康先生在公司董事长空缺期间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本次会议由董事郭小康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10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1)。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6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并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现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6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董事长矫劲松先生已辞职。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现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董事郭小康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任职生效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7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天职国际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建龙,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上期审计收费228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228万元,其中年限内财务决算审计费178万元,内控审计费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7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ongsheng@ahjnhg.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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