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艾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学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佑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因股权激励事项整改,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2.2023年4月,公司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艾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学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722,189.15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406,947.54 元。
公司负责人:艾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学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艾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学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0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于2023年10月13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25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1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887.2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治理需求,公司拟对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0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0.252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3元/股
2023年10月26日,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24日。
6、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收益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收益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252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2021年,公司向该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0.6万股。2022年5月,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将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9,70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该员工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至0.84万股。
2022年9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该员工解除限售0.336万股。
2023年9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该员工解除限售0.252万股。
目前,该员工尚持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252万股。公司拟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78元,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历次分红情况如下:
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并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并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按照上述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1.78-0.4)÷(1+0.4)-0.3=7.83元。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7.83元/股。
4、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97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以7.83元每股的价格回购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87,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83)。此次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之中,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以7.83元每股的价格回购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95)。此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开始实施。
因此,上述两次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72,720股。公司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前两次5.79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尚未实施完毕,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及“有限售条件股份”为前两次回购注销完成之后的股份总数。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25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0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以7.83元每股的价格回购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87,840股,同时将注册资本由208,933,200元变更为208,887,8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8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84)。此次股份回购注销和变更注册资本尚未完成。
另外,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分别有2人、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2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87,840股变更为208,872,720股。同时,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888.784万元变更为20,887.27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治理需求,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0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2至议案5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17:3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举、杜春辉
2、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
3、联系电话:023-88027304
4、邮箱:dsh@senci.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01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于2023年10月13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杜春辉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25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10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0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以7.83元每股的价格回购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87,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83)。此次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之中,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以7.83元每股的价格回购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87,840股变更为208,875,2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95)。此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开始实施。
另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以7.83元每股的价格回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25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75,240股变更为208,872,72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举、杜春辉
4、联系电话:023-88027304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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