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石晓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王艳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 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
1.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89.25万元,增长80.61%,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保证金、备用金增多所致。
2. 合同资产较年初增加6098.22万元,增长59.18%,主要系本期工装模具收入增加,对应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156.39万元,增长82.65%,主要系本期新都分公司产线安装设备购买及子公司集成吉文采购材料和外协费的增加,导致待抵扣增值税相应增加所致。
4. 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增加2848.50万元,增长113.6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集成瑞鹄青岛分公司新增租赁厂房、集成吉文新增租赁压机所致。
5. 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4111.43万元,增长57.5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集成瑞鹄购置土地导致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696.00万元,增长278.4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集成吉文支付专利使用费以及新购工装器具所致。
7.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874.43万元,增长51.61%,主要系本期用现汇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8.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707.22万元,增长270.55%,主要系公司按月计提暂未发放的年终奖所致。
9.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856.98万元,增长98.42%,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对应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170.12万元,下降44.13%,主要系按时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6497.02万元,增长252.08%,主要因业务发展和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所需,增加了银行贷款。
12. 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2696.86万元,增长154.29%,主要系随使用权资产增加而对应增加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5888.23万元,增长48.41%,主要系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4.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30213.43万元,增长47.39%,主要系公司所持中创新航股票价格上涨所致。
(二)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利润表:
■
1. 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36848.37万元,增长35.62%,主要系汽车零部件业务销量大增所致。
2. 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32339.66万元,增长36.21%,主要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3. 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342.73万元,增长60.45%%,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带来附加税增加。
4. 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141.52万元,下降30.84%,主要系销售服务费减少所致。
5. 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188.43万元,增长35.42%,主要系本期贷款增加及使用权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影响所致。
6.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946.33万元,增长206.98%,主要系上期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收回而冲回减值损失,而本期因应收账款增加使坏账准备增加,相应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092.26万元,增长100.70%,主要系上期个别模具暂停项目恢复生产,冲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减少1729.86万元,下降37.36%,主要由以下原因所致:(1)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航空零部件业务订单下滑,导致毛利贡献减少;(3)子公司集成吉文模具订单减少,产能不饱和,导致分摊固定成本增高,净利润同比下滑。
(三)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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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减少1563.48万元,下降98.93%,主要系上期收到军品增值税退税1054万元及增值税留抵退税478万元所致。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2128.88万元,增长65.26%,主要系支付供应商货款时采用现汇方式支付增多,票据支付减少所致。
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092.50万元,增长30.16%,主要系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7412.53万元,增长82.22%,主要系:(1)子公司集成瑞鹄购置土地、投资新车型项目产线增加投资支出;(2)子公司集成吉文继续投入HFQ和冷冲焊生产线使得投资支出增加。
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1194.35万元,增长167.87%,主要因业务发展和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所需,增加了银行贷款所致。
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4242.53万元,增长35.95%,主要系本期到期借款增加,按时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99.74万元,增长136.92%,主要系子公司集成瑞鹄本期支付经营租赁厂房租金增加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减少3438.87万元,下降242.32%,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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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石晓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石晓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做大做强公司外板冲压件业务,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吉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吉文”)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文集成”)。安徽吉文集成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金额为7,000万元,用途为购买项目前期投入的固定资产,借款期限5年。目前安徽吉文集成处于项目建设期,暂无可抵押的不动产和所有权归属于安徽吉文集成的动产,向融资机构贷款受限,需向各股东方申请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安徽吉文集成提供3,150万元债务本金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其他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程雁女士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徽吉文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程雁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23年5月8日
(三)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G栋南2楼203-4室
(四)法定代表人:柳明杨
(五)注册资本:12,500万元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QE1K1X8
(八)股权结构:安徽吉文集成是由长春吉文和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合肥成立的合资公司,安徽吉文集成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其中长春吉文认缴出资6,875万元,股权占比55%,成飞集成认缴出资5,625万元,股权占比45%。
■
财务数据:安徽吉文集成于2023年5月8日成立,为新成立公司,不适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
(九)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吉文集成为公司新投资设立的参股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形。安徽吉文集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程雁女士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担任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徽吉文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内容
以安徽吉文集成为融资主体,拟向银行申请借款7,000万元,并由其主要股东长春吉文(持股比例55%)、成飞集成(持股比例45%),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飞集成对应担保金额为3,150万元债务本金、利息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以银行为安徽吉文集成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徽吉文集成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安徽吉文集成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安徽吉文集成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二)反担保措施
安徽吉文集成拟采用抵押反担保的方式,以其名下机器设备向成飞集成提供抵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含主债权(即人民币3,150万元整)及其利息、赔偿金及违约金,以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财产的处置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徽吉文集成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债务提前到期且抵押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3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二)本次新增关联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拟新增3,150万元关联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9%。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为安徽吉文集成初期建设融资所需,可有效通过财务杠杆使安徽吉文集成完成首期生产能力建设,并相应优化其融资结构。
2.本次担保主债务金额3,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较好,融资能力较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
3.安徽吉文集成各方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和接受反担保,本次关联担保公平、对等。
4.安徽吉文集成拟采用抵押反担保的方式,以其名下机器设备向成飞集成提供抵押反担保,可以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后,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为安徽吉文集成初期建设融资所需,可有效通过财务杠杆使安徽吉文集成完成首期生产能力建设,并相应优化其融资结构。安徽吉文集成股东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安徽吉文集成采用抵押反担保的方式就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
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向成飞集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程雁女士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签署的委托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1.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春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程雁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应收账款合计350,974.36元预计无法收回,符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核销管理办法》的核销条件,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因该笔应收账款核销,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00,195.77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集成瑞鹄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子公司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2,501,071.65元,预计无法收回或转回,符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核销管理办法》的核销条件,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上述核销事项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7.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4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2023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吉文集成车身覆盖件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发展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联系人:刘林芳、石菁
电话:(028)87455333转6048/(028)87455333转6021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授权委托书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5.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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