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6日 01: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1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20%,占公司总股本的30.41%。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4,01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63%,占公司总股本的30.4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情况

  2023年8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6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以18.738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坚机电、希致远3号)。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尚未完成办理过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明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赵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赵月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明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赵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赵月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2023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丽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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