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前期拍卖股份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前期拍卖股份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3年10月26日 01: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司法拍卖流拍的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所持有的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第二中院”)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至2023年10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平台上进行拍卖,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平台公开信息显示,本次股份拍卖已流拍。

  二、 前期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及权益变动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天易隆兴于2023年10月9日10时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被司法拍卖的1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下述股份于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全部完成竞拍。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结算公司系统显示,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自然人池仁俊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自然人钱林洁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自然人刘梦楠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自然人张寿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自然人张明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

  本次权益过户前后,天易隆兴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股份流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天易隆兴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09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拉萨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预重整的相关事项请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为准。

  2.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文件中披露的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业绩亏损、预重整及重整事项不确定性等重大风险因素,并注意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西发,股票代码:000752)于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09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法院

  对预重整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预重整事项的进展进行披露。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整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经债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藏01破申4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近日西藏发展临时管理人向拉萨中院提出申请,为保障西藏发展预重整工作及重整申请工作的稳步推进,妥善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申请的审查程序,根据《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特申请延长西藏发展预重整期限1个月。

  拉萨中院认为,临时管理人提出西藏发展因历史问题情况复杂,部分债务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且存在刑事风险,需与相关当事方进一步核查事实情况,该延期理由正当。为更好衔接西藏发展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程序,有效维护企业运营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1个月,即自2023年10月25日延长至2023年11月25日。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继续依法配合拉萨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债权审查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配合推进与相关投资人磋商、草拟、修改及最终确定投资协议等工作。并持续跟进预重整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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