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5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03号)。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59号)。2023年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 49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 号)。2023年8月2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完成网上路演、摇号及配售等事项。2023年8月29日,保荐人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公司,由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指定证券账户。2023年9月12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科数转债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止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08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即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了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针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公司2023年度1-9月需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145.7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2,235.3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4,91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承兑人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承兑人为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 信用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其他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款、贷款及利息、数据中心机房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023年1-9月,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35.30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0.1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1-9月,公司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30.3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3年1-9月,公司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2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测算,上述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145.78万元,将减少2023年1-9月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3年1-9月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2、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34.67 元/股
4、转股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9 年 8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3 年 9 月 20 日起算,截至 2023年 10 月 25 日,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科数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49,206.80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49,206.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数转债”,债券代码“127091”。
二、科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 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科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4.67 元/股的 85 %,即 29.47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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