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6日 01: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泰和电路”)1,800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0%的股权)并以货币方式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693.877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普林将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8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4、《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实施提铜车间改造项目及低压喷涂排风项目,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最终确定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瑞峰环保”)中标,中标金额分别为170.57万元(不含税)、87.96万元(不含税)。

  TCL瑞峰环保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先生、徐荦荦先生、邵光洁女士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电路”“标的公司”)1,800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0%的股权)并以货币方式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693.877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泰和电路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将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对上述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统计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6、《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先生、徐荦荦先生、庞东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之间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董事会同意公司与TCL科技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7、《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8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天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废水站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实施提铜车间改造项目及低压喷涂排风项目,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最终确定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瑞峰环保”)中标,中标金额分别为170.57万元(不含税)、87.96万元(不含税)。

  3、《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电路”、“标的公司”)1,800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0%的股权)并以货币方式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693.877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泰和电路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将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对上述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统计和预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之间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TCL科技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关于制定〈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8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其他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88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改造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承接公司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对提铜车间及低压喷涂设备进行改造,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经过投标、评标、定标等程序,确认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瑞峰环保”)为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分别为170.57万元(不含税)及87.96万元(不含税)。依据中标结果,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瑞峰环保签订相关合同。

  TCL瑞峰环保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0965616963

  (3)注册地: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13号研发楼六楼北侧601-602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陈盛凯

  (6)注册资本:102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年3月27日

  (8)主要股东: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9)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管道管件、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6月30日,TCL瑞峰环保资产总额4,489.04万元,净资产1,387.82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647.14万元,实现净利润332.38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TCL瑞峰环保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TCL瑞峰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其他情况

  经查询,TCL瑞峰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提铜车间现场改造项目

  1、工程内容:提铜车间现场改造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设备调试。

  2、合同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5个自然日。

  3、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低压喷涂排风系统项目

  1、工程内容:低压喷涂排风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设备调试。

  2、合同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5个自然日。

  3、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余额

  截至目前,公司与TCL瑞峰环保已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54.94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实施改造项目,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交易过程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9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4

  2、投票简称:普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授权委托人应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择 “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8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电路”“标的公司”)1,800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0%的股权)并以货币方式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693.877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泰和电路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将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对上述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统计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已发生金额为本次重组完成前泰和电路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已交易金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杜娟

  (2)注册资本:3225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17日

  (4)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37亿元,净资产为193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1亿元,实现净利润31亿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同时担任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TCL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2)注册资本:1877908.0767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1982年3月11日

  (4)住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6月30日,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13亿元,净资产为1,396亿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52亿元,实现净利润24亿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肖丽华

  (2)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5年5月18日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1-4房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6月30日,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0,468.10万元,净资产为31,159.62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665.07万元,实现净利润1,321.59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及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向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印制电路板(PCB)、公司及子公司向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电子设备等。

  2、定价方式

  (1)实行政府定价的交易事项,直接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交易事项,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或一方决定采取招标竞价形式的,按照招标竞价程序确定;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采取招投标竞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5)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一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6)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3、交易金额

  公司应于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协议约定的各项交易的交易量及总金额进行预计,并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当年度预计发生的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为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相关议案前,已事前征得独立董事李志东先生、杨丽芳女士、陈长生先生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协议中对关联交易种类、定价原则、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合理、有效,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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