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截止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办公大楼进入内部装修阶段,生产车间进入水电安装阶段。根据项目进度及相关计划安排,生产部门将于本年末搬入新厂房进行预生产,公司总部拟于明年一季度前完成搬迁。
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相关索引: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21-31、2021-34、2022-23、2023-35)。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目前仍未向深交所呈报相关文件材料。
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相关索引: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22-52、2022-53、2022-62、2022-63、2022-69、2022-70、2022-77)。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零部件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截至目前,公司已提供担保,零部件公司已经获得相关银行贷款。
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相关索引: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23-32、2023-33、2023-4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建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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