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城市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278项,合同造价656.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6%。
报告期内,中标的主要施工项目有龙城街道文体中心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楼村电子信息产业园(设计施工一体化)、章阁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五和大道南坪快速连接线工程丰泽湖声屏障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坪山区G11330-8045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等。
(二)综合开发业务
1.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7个,计容建筑面积总额110.78万㎡;主要在售项目21个,计容建筑面积总额305.47万㎡,累计结转面积142.9万㎡,未结转面积139.04万㎡。
2.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3.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三)城市服务业务
1.总体情况
公司城市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管养服务、棚户区改造服务、商业运营服务和物业服务等四项业务。
2.城市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1)城市基础设施管养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深圳市的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养护与运营管理业务。承接养护道路1,854条,桥梁926座,里程2,222.78公里;设施维护道路4,466条,里程3,360.47公里;隧道管养单洞50个,总长56.1公里。
(2)棚户区改造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在深圳各区域内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各重点项目进度。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南岭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前期服务项目等重点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3)商业运营服务。报告期内,置业公司聚焦转型升级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和发挥新组织架构优势和团队实力,在立标杆、创品牌、强管理、勇创新、拼拓展等方面快速前进,物业综合出租率96%,租金收缴率达95%。天健云途创智中心正积极布局能源运营建设。
(4)物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物业管理项目33个项目,面积24.43万平方米,业务覆盖全国34个城市。公司积极探索新兴业务增长点,持续推动“城市管家”业务。荣获深圳(国际)城市环境与景观产业展览会组委会颁发的2023深圳(国际)城市环境与景观产业展览会“市容环境产业创新奖(智慧城管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5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集团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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