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上期末减少3,500.00万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赎回上期末公司理财余额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上期末减少117.96万元,主要系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的款项收回所致;
3、存货期末较上期末减少49.0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在履行项目存货结转成本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上期末减少55.5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回款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上期末增加149.6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入股南京和润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
6、使用权资产期末较上期末减少32.5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租入房屋、机柜等折旧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较上期末增加93.80%,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采购软件和土地使用权所致;
8、开发支出期末较上期末增加970.27万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资本化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上期末减少36.6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上期末减少46.0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较上期末增加36.90%,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增加流动贷款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较上期末减少88.75%,主要系上期末公司开具票据已部分兑付所致;
13、应付账款期末较上期末增加49.18%,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资源款尚未支付所致;
14、合同负债期末较上期末增加56.3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预收部分客户合同款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上期末增加76.82%,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增加使得对应的销项税金增加所致;
16、长期借款期末较上期末减少50.3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17、租赁负债期末较上期末减少65.0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支付相应款项所致;
18、长期应付款期末较上期末减少55.2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偿还售后回租方式融资款所致;
19、递延收益期末较上期末增加68.5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2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上期末增加98.8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所致;
21、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上期末增加34.13%,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1.86%,主要系研发人员减少及相应薪酬减少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6.24%,主要系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报告期结束导致确认收益减少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3.71%,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取收益减少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1.24%,主要系其他应收款中押金账龄增加导致计提减值增加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28.23%,主要系公司处置老旧设备的损失增加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91.84%,主要系公司获得并购支持资金项目政府补助,上期无相关奖励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6.22%,主要系公司报废老旧设备损失减少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9.96%,主要系公司对部分可抵扣亏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注:此处“上期末”指的是“2022年12月31日”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曲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莎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琪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曲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莎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琪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1月6日(周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6日(周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31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及编码
■
2.以上提案1.05至1.12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提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修订制度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3. 上述1.00项中的1.01至1.02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0项中的1.03至1.12议案及2.0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1日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2)联系电话:010-86409846;传真:010-88862121
(3)电子邮箱:cds-security@capitalonline.net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证券投资部);邮编:10001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
七、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总议案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均具有表决权)。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云时代”)、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北京首云汇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云汇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乾云时代、中瑞云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乾云时代、中瑞云祥、首云汇商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综合授信;全资子公司中瑞云祥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 12 个月),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前述会议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各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乾云时代及中瑞云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一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曲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乾云时代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0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1号楼5层603
法定代表人:曲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瑞云祥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北京首云汇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二层203室
法定代表人:戴晓滨
注册资本:117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金融信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首云汇商100%股权。
■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乾云时代、中瑞云祥、首云汇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首云汇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乾云时代、中瑞云祥、首云汇商拟分别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 12 个月),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前述会议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各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担保协议二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中瑞云祥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 12 个月),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前述会议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乾云时代、中瑞云祥和首云汇商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乾云时代、中瑞云祥和首云汇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乾云时代、中瑞云祥和首云汇商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乾云时代、中瑞云祥和首云汇商的健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乾云时代、中瑞云祥和首云汇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15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项下产生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14,1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下一步项目运营的资金需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拟通过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以“售后回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4,800万元(含4,800万元,具体金额以租赁公司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4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的要求,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股东首都在线(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文昌)”)及其实控人曲宁先生、文昌航天超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航天超算”)以及海南现代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彩印”)、自然人邢诒川先生、邢彬彬先生( 以下简称“相关方”)均对本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及实控人曲宁先生、首都在线(文昌)与海南现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现代”)、文昌航天超算及相关方另行签约约定,由公司及其实控人曲宁先生、首都在线(文昌)连带承担60%的债务担保责任;由海南现代、文昌航天超算及相关方连带承担40%的债务担保责任,对于超出上述担保范围的部分,如实际发生,各方可随时向对方追偿。
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负责人在上述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署本次融资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本次曲宁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3日
住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169号航天现代城28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杜栋栋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5G通信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文昌)持有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60%股权。
■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担保协议
担保人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76681301
法定代表人:曲宁
担保人2:曲宁
身份证号:420106XXXXXXXXXXXX
担保人3:首都在线(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FGM2G48
法定代表人:杨丽萍
担保人4:文昌航天超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MA5TGXM0XJ
法定代表人:叶世阳
担保人5:邢诒川
身份证号:460100XXXXXXXXXXXX
担保人6:海南现代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543917496
法定代表人:吴学思
担保人7:邢彬彬
护照号:H0XXXXXXX
被担保人: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KEBFXXF
法定代表人:杜栋栋
担保人8:海南现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30070764D
法定代表人:邢诒川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拟向江苏金融租赁申请融资租赁授信,金额不超过 4,800万元(含4,800万元,具体金额以租赁公司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4年。
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股东首都在线(文昌)及其实控人曲宁先生、文昌航天超算以及现代彩印、自然人邢诒川先生、邢彬彬先生均对本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及实控人曲宁先生、首都在线(文昌)与海南现代、文昌航天超算、现代彩印、自然人邢诒川先生、邢彬彬先生约定,由公司及其实控人曲宁先生、首都在线(文昌)连带承担60%的债务担保责任;由海南现代、文昌航天超算、现代彩印、自然人邢诒川先生、邢彬彬先生连带承担40%的债务担保责任。
如一方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超过前述约定份额时,其有权就其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超过上述约定的部分,向其他未足额承担保证责任的相关方追偿。未足额承担责任一方应在收取多承担责任一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取多承担责任一方付款,最终应使得各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符合上述约定。多承担责任一方的任一成员主体有权就超额承担部分向未足额承担责任一方的所有成员进行追偿。未足额承担责任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多承担责任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当履行付款义务。上述追偿不影响各方同时向债务人追偿代为清偿款项。
该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利益。双方股东以及相关方均对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双方同等提供全额担保,且对担保人内部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15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项下产生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8%。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14,45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0%。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1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1、2、6、8项小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利益。双方股东以及相关方均对其融资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双方同等提供全额担保,且对担保人内部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云时代”)、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北京首云汇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云汇商”)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乾云时代、中瑞云祥和首云汇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3-09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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