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1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9)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被担保方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婴室”)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批的对外担保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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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情况概述
(一) 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晓思
4、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158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母婴用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游乐园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上海力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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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云
4、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377号4幢901-176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从事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动漫游戏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上海康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仟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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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保证担保范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
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保证担保范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
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预计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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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99,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33%。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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