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桓投资”)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分别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授予和回购限制性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持股数和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1.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07.6万股增加至8,912.6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07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稀释为23.31%、19.64%、2.86%,合计持股数量为4,082.5万股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6.35%减少至45.81%。
2. 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12.6万股减少至8,860.1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07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增加至23.45%、19.75%、2.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5.81%增加至46.08%。
3.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7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间接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0万股,共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次增持完成后,是蓉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7.5万股、持股比例为24.46%,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0万股、持股比例为19.75%,日桓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5万股、持股比例为2.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6.08%增加至47.09%。
4.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已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60.1万股减少至8,807.6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16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增加至24.61%、19.87%、2.9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09%增加至47.37%。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622.7931万股,已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807.6万股增加至11,430.3931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16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稀释为18.96%、15.31%、2.23%,合计持股数量为4,172.5万股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37%减少至36.50%。
综上,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9.8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是蓉珠、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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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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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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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总股本8,807.6万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2023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本11,430.3931万股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日盈电子
股票代码:603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蓉珠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陆鹏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进区横山桥镇后街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日盈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日盈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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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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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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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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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说明
是蓉珠和陆鹏为母子关系,是蓉珠持有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桓投资”)80.3921%的股权。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是蓉珠、陆鹏、日桓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
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分别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授予和回购限制性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持股数和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1.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07.6万股增加至8,912.6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07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稀释为23.31%、19.64%、2.86%,合计持股数量为4,082.5万股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6.35%减少至45.81%。
2. 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12.6万股减少至8,860.1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07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增加至23.45%、19.75%、2.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5.81%增加至46.08%。
3.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7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间接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0万股,共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次增持完成后,是蓉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7.5万股、持股比例为24.46%,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0万股、持股比例为19.75%,日桓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5万股、持股比例为2.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6.08%增加至47.09%。
4.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已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60.1万股减少至8,807.6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16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增加至24.61%、19.87%、2.9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09%增加至47.37%。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622.7931万股,已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807.6万股增加至11,430.3931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2,167.5万股、1,75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被动稀释为18.96%、15.31%、2.23%,合计持股数量为4,172.5万股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37%减少至36.50%。
综上,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日桓投资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9.85%。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下表:
■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总股本8,807.6万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2023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本11,430.3931万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蓉珠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是蓉珠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蓉珠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是蓉珠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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