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67,866,2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0,892,776.0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将严格执行审慎的投资原则,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评估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任何风险因素,公司都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质疑并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的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审计;
5、公司将严格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会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被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的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改变的行为。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2、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的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改变的行为。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被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3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435.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473.65万元,同比下降1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72.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95.43万元,同比下降4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7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08.19万元,同比下降43.69%;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30元/股,同比下降44.44%。主要原因如下:1、今年以来,受化工行业市场环境影响,下游需求偏弱,公司部分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小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公司利润受到挤压;3、公司部分项目投产后折旧费用大幅增加,而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影响利润。
为有效应对业绩下滑的现象,公司坚持稳生产、降成本,提高装置生产绩效;认真组织开展节能降耗、修旧利废等活动,通过精细化管理创造效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和壮大优势客户群,促进经营增效;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丰富公司的产品链。
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4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94.40万元,同比下降9.78%,较第二季度增加2,275.52万元,环比增长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7.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9.17万元,同比增长15.35%,较第二季度增加1,576.96万元,环比增长6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46.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0.04万元,同比增长31.43%,较第二季度增加1,662.48万元,环比增长76.11%;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12元/股,同比增长9.09%,环比增长50.00%。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金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金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先生、申杰峰先生、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控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和进一步完善,本次修订的制度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1月7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3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的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改变的行为。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3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详见附件2)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 上述各项提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相关公告。
3、 提案1.00、2.0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需在2023年11月3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 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7”,投票简称为“HET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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