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新签订单 89.92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其中 7-9 月新签订单32.12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14.83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与2022年1-9月相比,新签订单同比增长75.93%,在手订单同比增长76.34%。
2、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3年9月1日上市流通。
3、重大中标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中标通威股份孙公司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划焊一体机等设备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中标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大尺寸单晶炉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旭睿科技中标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丝网印刷设备、光注入设备等电池端设备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4)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中标天合光能(青海)晶硅有限公司青海、四川什邡单晶炉采购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原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预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此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松瓷机电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松瓷机电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增为松瓷机电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因签署重大合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持续增长,为支持其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提供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1.10亿。由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等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额度及利息计算起始日为各控股子公司实际借款日。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向公司借款利率按照公司银行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72.00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9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9,145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0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调整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9)。
4、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5、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963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72.00-1.5963=70.403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72.00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72.00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0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19,145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8,571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0,574股)
● 归属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6.00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7%。其中,首次授予50.1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63%;预留授予5.8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37%。
3、授予价格:70.4037元/股(调整后),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2.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70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96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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