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网
10月18日晚间,康惠制药(维权)、百花医药(维权)均发布公告。两家A股公司均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形,收到了警示函,原因都跟减肥类产品有关。
康惠制药公告称,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警示函指出,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形。
具体来看,2023年10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孙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陕西友帮)生产线投产情况及主要生产哪类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问题时,称“陕西友帮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10月16日上午10点至中午12点45分之间,公司在“e互动”平台回复多个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均表示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没有生产减肥药中间体。10月16日晚间,公司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警示函指出,公司于10月13日、10月16日针对孙公司陕西友帮是否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的问题前后回复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对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百花医药10月18日晚间也发布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警示函指出,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形。
具体来看,警示函指出,2023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利拉鲁肽注射液和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相关产品和服务时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可以为客户提供利拉鲁肽注射液及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相关药品研发服务”。9月15日至9月26日,公司多次在“e互动”回复称“在研项目中有一项减肥类产品”。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对投资者关于减肥药相关问题作了与上述“e互动”中相同的信息回复,并于10月11日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10月17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仅开展了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项目的合成路线筛选、小试试验启动前期研究工作,后续研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没有任何客户向我公司委托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回复中涉及的‘在研项目中有一项减肥类产品’,仅有奥利司他胶囊……该受托研发项目合同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2022年度收入仅有100万元左右,该项目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称前期回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予以道歉。
此外,公司在“e互动”、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相应公告中多次披露减肥类产品相关信息,但未明确、充分说明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相关项目暂无任何客户委托公司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受托在研的减肥类产品中仅有奥利司他胶囊,以及相关项目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子云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月19日,康惠制药股价大跌5.6%,百花医药股价跌停。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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