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注1:全资子公司指深圳市云迅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注2:全资子公司指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1)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行为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实施的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其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类型、资金来源以及相应的额度等情况。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产品购买及赎回,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投资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七、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8,500万元和人民币28,8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
九、备查文件
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说明书、业务凭证、银行电子回单及其他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1191,证券简称:菲菱科思)股票交易价格在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现场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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