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陈珺女士的亲属(父亲)陈春荣先生于2023年8月1日一2023年9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春荣先生尚持有公司股票500股。
二、本事项处理情况
1、经与陈春荣先生确认,本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收益为-185元(亏损),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均价-买入成交均价)×交易股数。
2、经公司核查,陈春荣先生股票帐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行为进行管理,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约束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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