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09月23日 01: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60,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802,614股变更为466,042,614,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前述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23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 13:30-17: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62400

  联系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6283716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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