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环东新材料”)持股50%的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简称“金浦英萨”)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额度等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股东DYNASOL CHINA S.A.DE.C.V指定其关联方按其持股比例为金浦英萨在其他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提供不少于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金浦英萨作为环东新材料持股50%的合营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其正常经营,有利于促进其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金浦英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其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股东DYNASOL CHINA S.A.DE.C.V指定其关联方按其持股比例为金浦英萨在其他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提供不少于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9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东新材料”)持股50%的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英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额度等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之日起12个月。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股东DYNASOL CHINA S.A.DE.C.V指定其关联方按其持股比例为金浦英萨在其他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提供不少于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明细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2、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邰保安
4、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5、经营范围: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从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环东新材料持有金浦英萨50%的股权。公司与金浦英萨关系结构图如下:
7、贷款用途:用于金浦英萨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9、金浦英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额度等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之日起12个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浦英萨作为环东新材料持股50%的合营公司,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其正常经营,有利于促进其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金浦英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其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股东DYNASOL CHINA S.A.DE.C.V指定其关联方按其持股比例为金浦英萨在其他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提供不少于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83%。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9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3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00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23年9月14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发送邮件至本公司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8:3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45”,投票简称为“金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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