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99),并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2023-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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