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05日 04: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ST金圆   公告编号:2023-09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9月0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3年09月04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增补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增补连长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3.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3年09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0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ST金圆     公告编号:2023-09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近日收到何品晶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品晶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何品晶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品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何品晶、徐刚先生辞去独立董事和董事长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何品晶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何品晶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何品晶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事项

  2023年09月0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同意增补孙奉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孙奉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04日

  孙奉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副研究员。曾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企业年金主管、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教授、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36)董秘、运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67)副总经理兼董秘、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50)副总裁;曾兼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26)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ST金圆     公告编号:2023-09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事项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近日收到董事长徐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刚先生持有公司1,08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徐刚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何品晶先生、徐刚先生辞去独立董事和董事长职务后,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徐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方可生效。徐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徐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

  2023年09月0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同意增补连长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04日

  连长云,男,1965年出生,长春地质学院博士学历,矿床学专业,地质矿产高级专家,拥有研究员资格。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总监职务,北京中海云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地质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长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ST金圆     公告编号:2023-09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09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联系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0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0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3年09月15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补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何品晶、王晓野

  2023年09月04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长徐刚先生辞职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徐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徐刚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我们同意徐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对徐刚先生的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何品晶、王晓野

  2023年09月04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奉军,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候选人孙奉军先生为非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候选人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奉军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孙奉军

  日期:2023年09月04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奉军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候选人孙奉军先生为非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候选人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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