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3年08月16日 00: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应黎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水君女士,副总经理徐春波先生共3人计划自2023年8月16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8月15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及高管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副总经理应黎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水君女士,副总经理徐春波先生共3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3,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增持主体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均包含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1.增持主体之一应黎明先生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2.增持主体戴水君女士及徐春波先生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披露过增持计划并已完成该计划,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并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戴水君女士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80股,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923,296.86元;徐春波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937,496元;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此外,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故上述增持股份数量均为权益分派前的数据。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上述3位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8月16日起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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