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童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此,刘新馨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人职务。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牛佳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简 历
童 蕾:女,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法务风控与审计部副部长、部长。
童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人的情形。
牛佳琪:女,198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师。牛佳琪女士于2018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牛佳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牛佳琪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无其他需披露的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晔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晔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牛佳琪女士(简历后附)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牛佳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牛佳琪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电子邮箱:szzygp@126.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2-43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简 历
牛佳琪:女,198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师。牛佳琪女士于2018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牛佳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牛佳琪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无其他需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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