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湖南裕能(301358.SZ)今日收报41.88元,跌幅4.82%。
昨晚,湖南裕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年产32万吨磷酸锰铁锂项目、年产7.5万吨超长循环磷酸铁锂项目、年产10万吨磷酸铁项目、年产2万吨碳酸锂和8万吨磷酸铁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1358796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截至预案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预计不会发生变化。
湖南裕能2023年2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湖南裕能当日收报53.6元,涨幅125.49%,盘中创下股价历史最高点64.98元。发行数量为18931.32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为23.77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帅、胡德波。
湖南裕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7.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8849.25万元。湖南裕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248849.25万元。2023年2月3日,湖南裕能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分别用于四川裕能三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四川裕能四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湖南裕能本次发行费用为21148.22万元,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7830.09万元。
湖南裕能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湖南裕能实现营业收入427.90亿元,同比增长50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7亿元,同比增长15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31亿元,同比增长154.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3亿元,同比下滑412.39%。
湖南裕能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湖南裕能实现营业收入131.76亿元,同比增长115.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下滑72.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亿元,同比下滑73.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1亿元,同比下滑1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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