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冯志明、陈玉东、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实际参加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股票资产,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独立董事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3-04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直接持有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股票4,71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1.24%;直接持有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A股股票12,987,600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0.94%;直接持有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A股股票12,0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0.42%;间接持有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股票108,548股;间接持有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科技”)股票12,569股。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证券二级市场股价无法预测,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天奇股份
企业名称: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40507994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注册资本:38,064.19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智能自动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管理,光机电一体化及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的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控制软件、工业控制软件及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开发、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奇股份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见其定期报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天奇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动力新科
企业名称: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34882G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
注册资本:138,782.17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动力科技、整车及零部件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动力新科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见其定期报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动力新科《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国联证券
企业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5914870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注册资本:283,177.31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债券市场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联证券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见其定期报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国联证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众泰汽车
企业名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67072G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注册资本:504,254.77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模具、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及电器件、电机系列产品、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木竹材料、危险化学品)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金属材料(不含危险物品)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安全防撬门、装饰门、防盗窗及各种功能门窗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普通货运;旅游服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众泰汽车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见其定期报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众泰汽车《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力帆科技
企业名称: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220209463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2号
注册资本:457,152.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白银饰品、计算机、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普通货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力帆科技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见其定期报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力帆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查询,上述交易标的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上述股票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拟出售股票的方案
1、交易时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交易数量:公司持有的天奇股份、动力新科、国联证券、众泰汽车、力帆科技的股票。在此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3、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4、交易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认。
5、授权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签署相关协议等。
四、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持有的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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