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0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获得同意注册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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