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非法收购并捕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男子杨某被门头沟区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近日,杨某因犯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长期以来,杨某都喜欢在家中饲养鸟类,有时还从网上购买鸟类。2022年9月20日早晨,杨某在门头沟区的一处河边用捕鸟网拍、诱鸟器布置了七个陷阱,并抓到一只红喉歌鸲,正要将鸟从陷阱中掏出时,被蹲守的民警抓获。
到案后杨某供述,其在9月19日也抓到了一只红喉歌鸲。而在9月16日、19日,杨某还从网上分别以人民币650元、1000元的价格非法收购蓝喉歌鸲、红喉歌鸲各1只,饲养在家中。
民警在被告人杨某家中搜查时,将其非法收购的红喉歌鸲、蓝喉歌鸲查获。经鉴定,涉案共4只红喉歌鸲、蓝喉歌鸲,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杨某表示,他知道自己饲养的鸟都是受保护的鸟类,但直到被抓后才知道它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杨某虽然知道捕鸟犯法,但心存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逮几只鸟养着玩,不出去卖,应该没大事。
门头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对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采纳该量刑建议,判决杨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年来,因为个人爱好而购买和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时有发生。检察官提醒公众,并非所有动物均可买卖或饲养,实施交易行为前要查证动物是否为国家级保护动物(包括一级、二级)或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上述保护动物名录均会定期更新,可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获知。此外,公民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劝说或劝阻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