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和仁科技及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和仁科技及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3年07月17日 23:06 界面新闻

和仁科技7月17日公告,近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和仁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83,306,464.12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总经理赵晨晖、时任财务负责人张雪峰、董事会秘书章逸违反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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