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中鹏信评【2022】第Z【1616】号01”评级报告,福蓉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52,130.00万元,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156.06%,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及技术替代的风险

  虽然公司所处行业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和资金规模,但由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较大,仍不排除其他具有相关技术和类似生产经验的企业进入该行业,从而加剧该行业的竞争程度,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除铝制结构件以外的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材料如实现技术性突破、具备了可控成本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并且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材料市场的主流配置,而公司无法进行技术产品革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将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收入和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放缓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冲突、行业周期、全球通货膨胀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求走弱。根据IDC报告,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同比下滑11.3%;2022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280万台,同比小幅下滑3.3%;2022年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为2.92亿台,同比下滑16.5%。2023年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686亿台,同比下滑14.6%;2023年一季度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3,070万台,同比下滑19.1%;2023年一季度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为5,690万台,同比下滑29.0%。鉴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下游终端客户需求的放缓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因此,未来如果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持续低迷,公司可能面临相关产品销售放缓、经营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三)客户及品牌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大多为终端品牌商或代工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81%、72.46%和76.02%。同时,因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终端品牌商客户的集中度也保持在较高水平。如果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出于分散供应商供货集中度等原因而减少对公司的产品订单,或由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造成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则有可能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或者下滑。

  (四)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情况与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息息相关。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消费者对相关电子产品消费能力或意愿下降,导致相关电子产品销量下降、市场萎缩,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此外,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创新点也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若终端品牌的创新点未获得消费者认可,导致其销售量下降,进而将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523.55万元、55,450.82万元和47,700.52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1%、30.86%和19.6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同时,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商及其代工厂商,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强。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出现较大变动,造成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收入和毛利率影响较大的风险

  1、收入波动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1,622.11万元、176,614.72万元、204,408.90万元和36,118.59万元,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产品通常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受原材料铝锭价格影响,当铝锭价格呈上升态势时,将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公司产品的售价随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而同时波动,假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2022年公司铝锭采购均价为基准,铝锭价格每波动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同向波动约0.53%。未来若铝锭市场价格走势在某期间内处于持续下降通道,则存在虽然公司销量稳定或稳步增长,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8%、25.61%、24.93%和26.07%,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产品通常采用“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在加工费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受原材料铝锭价格影响较大,当铝锭价格呈上升态势时,产品毛利率水平则通常呈反向变动趋势。

  公司产品的售价随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而同时波动,假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2022年公司铝锭采购均价为基准,铝锭价格每波动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反向波动约0.13个百分点。未来若铝锭市场价格走势在某期间内处于持续上升通道,在加工费整体保持相对稳定或出现下调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七)技术研发及失密风险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终端厂商往往需要针对新机型而开发新的结构件产品。公司不仅需要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高品质合金制备和高精度合金挤压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也需要对市场新产品保持高度关注并进行适应性技术研发。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了有效的鼓励研发的措施。但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满足市场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的需求,则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此外,公司虽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管理措施,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以防止技术人员的流失和核心技术泄露,并将重要技术申报或已取得了国家专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但是,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技术失密,将可能会导致竞争对手的生产工艺水平、产品技术含量、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从而削弱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八)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36,816.17万元、34,083.42万元和39,384.32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7,082.90万元,同比下降37.37%。公司深耕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行业多年,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较多,包括宏观经济状况、下游客户产品竞争力、消费者购买信心等诸多外部不可控因素。若未来宏观经济状况恶化、消费电子产品创新力不足、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美元汇率大幅贬值、公司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或由于其他内部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存在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下滑的风险。

  (九)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在确定募投项目之前进行了科学严格的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预定计划推进项目落地,但若因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项目验收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建设周期延长的风险。同时,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公司将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实际运营情况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大规模增加,年折旧费也将有较大增加,如在折旧费增加的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实现销售,则存在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意向及承诺函

  南平铝业、冶控投资和兴蜀投资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上述主体已做出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确认后,本公司将自查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是否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

  (1)如存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如不存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资金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如本公司出现违规减持情形,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上述主体已做出承诺如下:

  “1.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确认后,本人将自查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

  (1)如存在减持情形,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如不存在减持情形,本人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个人资金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如本人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规减持情形,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第三方数据均已注明资料来源,确保权威、客观、独立并符合时效性要求。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并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注:因发行人已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公司注册资本已由52,130万元增加至67,769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尚未就前述注册资本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发行的背景

  (1)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

  ①5G智能手机、折叠屏手机快速发展

  根据市场调查公司IDC最新报告,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约为13.6亿台,同比增长5.3%。在经历了连续4年的下滑之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开始复苏。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较2021年有所下滑,但展望未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望在复苏后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5G智能手机性价比的提升,智能手机市场迎来了新一阵的更换潮。根据Counterpoint数据,2022年第二季度,5G手机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49.9%,超过4G手机的49.7%,意味着5G手机进入商业化应用三年后,首次超过4G手机的出货量。中国信通院发布2022年12月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5G手机出货量2.14亿部,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78.8%。

  折叠屏手机,即屏幕可以对折、展开的手机,正常形态下机身尺寸不变,展开后屏幕尺寸翻倍。自2018年首款折叠屏手机问世以来,折叠屏手机获得了快速发展。2021年8月,三星发布了新一代折叠屏手机Galaxy Z Fold3/Flip3,其中Flip3的起售价大幅下降,进一步降低了折叠屏手机的消费门槛。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折叠屏手机的出货量达到1,490万台,同比增加64%,预计2023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将同比增长52%至2,270万台。

  ②技术进步推动VR/AR设备大幅增长

  随着OLED和Fast-LCD等显示技术的成熟、人工智能和渲染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以及感知交互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VR/AR设备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较好的沉浸式体验,出货量迅速增长。

  根据VR陀螺发布的《2022上半年VR/AR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全球VR头显出货量约1,110万台,VR头显全球出货量自2020年开始进入高速增长轨道,预计VR头显2022年出货量将会达到1,450万台,2023年将会进一步加速增长50%至2,175万台。2021年AR眼镜出货约57万台;AR眼镜出货量则延续稳定增长态势,预计于2022年达到74万台,并且于2023年维持同样增速提升至96万台。根据IDC报告,预计AR/VR头显在2023年的出货量为1,010万台,总出货量同比增长14%,并有望在2023-2027年的预测期内提速,五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32.6%。

  除了互联网和消费电子行业,一些新兴产业例如新能源汽车也在融合VR/AR技术。蔚来汽车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发布了市场上首款结合VR/AR技术的车型,该车型搭载了蔚来全景数字座舱PanoCinema,并且司机和乘客可以佩戴蔚来研发的专属VR/AR眼镜。这标志着蔚来汽车公司率先进军该领域,同时也将会进一步推动汽车电子和VR/AR等消费电子产业的融合发展。

  政策方面,2018年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为数字经济相关重点产业。2021年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在大力提升实物消费方面,支持发展超高清视频终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面向消费升级的电子产品,加快推广高效终端用能设备和产品。

  VR/AR设备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咨询机构Frost &Sullivan的预测,全球VR/AR精密结构件市场规模将从2020 年的约1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约1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6%。

  ③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需求稳定

  近年来,随着人们居家办公学习需求增加,远程办公、远程教育市场迎来爆发,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终端消费增长。

  根据Canalys报告显示,2022年全球PC市场(包括个人电脑和平板电脑)出货量约为4.34亿台。从长远来看,由于平板电脑性能的不断提升其应用范围也愈发广泛,同时笔记本电脑也在向轻薄化、便携化方向发展,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呈现融合发展的趋势。技术的不断创新,将刺激消费者潜在的置换和添置需求,预计未来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仍然有较为可观的发展空间。

  (2)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

  ①政策鼓励再生铝产业发展

  铝制品报废以后,其中蕴含的金属铝可以作为原料被提取、再生产,从而进行反复循环利用。相较于原铝,再生铝的生产加工过程在节能环保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符合经济绿色转型的大方向。再生铝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子分类,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

  近年来,《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铝行业规范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修订出台,有效推动了铝行业供给侧改革,也为再生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一方面,传统电解铝行业的新增产能被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再生铝、水电铝等符合节能环保大趋势的战略新兴产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021年7月1日,国务院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为再生铝产业设定了到2025年总产量达到1150万吨的目标。2021年12月3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针对铝行业从产能置换、绿色低碳材料推广、工艺流程转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等方面做了要求。新政策的推出,进一步明确了铝行业的发展方向,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②“双碳”大背景下,消费电子产业链向低碳转型

  2020年9月,中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围绕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下一阶段发展的核心主题之一。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节能环保相关目标。3月份公布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等多个方面提出绿色发展,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发达国家较中国更早地制定了碳中和的目标,各大跨国企业也相继宣布碳中和计划或是已经实现了碳中和。苹果于2020年7月份发布的环境责任报告中宣布公司已经在办公运营方面实现了碳中和,并且发布了整个苹果产业链将于203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截至目前,包括公司在内,已经有68家中国供应商承诺加入苹果发起的供应商清洁能源项目。在苹果的带头作用下,预计未来碳排放和环境保护措施将会成为消费电子品牌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虑因素。

  消费电子制造业实现“碳中和”目标,对铝制结构件供应商而言,主要路径有三条:一是原材料端使用相对环保的再生铝替代电解铝;二是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火电;三是通过加大技术投资,减少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再生铝相比于电解铝,节能减排优势明显。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的《原铝与再生铝生产的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比》,生产1吨再生铝的能耗仅为等量电解铝能耗的3%~5%,可以减少约0.8吨二氧化碳排放,并且节约大量水资源,减少固体废料、废液和废渣的排放和处理。

  2、本次发行的目的

  (1)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的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而我国消费电子产业链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通过在福建省成立子公司并建设高端铝型材制造及服务基地,有助于公司增强产品交付能力、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交流、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解决产能瓶颈,满足下游持续增长的需求

  一方面,居家办公逐渐常态化,以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为代表的办公电子产品迎来新的销售热潮。公司现有的大尺寸产品生产线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处于近年来的高位,并且订单高峰期难以充分满足下游的需求,产品交付紧张。另一方面,随着智能手机市场复苏,高端手机占比逐渐提升,以及公司逐渐丰富品类,开拓折叠屏手机、可穿戴设备的结构件材料和智能手机高附加值的结构小件材料,预计未来小尺寸产品生产线的产能趋于紧张。通过实施本次项目,增加铝材结构件材料产能,有助于公司突破产能的制约,抓住行业发展的机会,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3)增强智能制造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实现高质量增长

  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材料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目前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公司的产品定位高端,具有技术壁垒和生产壁垒,附加值较高。随着消费电子产业的高端化发展以及近年来各种可穿戴设备的快速普及,结构件材料领域呈现出多样化、高合金化、高强度化、轻薄化、更新换代快、研发周期短等趋势。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能够短时间内成功研发出满足要求甚至性能更好的产品,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满足客户大规模交货需求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显著优势。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引入业内先进的设备,在多年生产经验积累基础上对本项目产线工艺设计进行优化,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柔性生产能力,还有助于提高高品质铝合金结构件材料产能,从而满足订单高峰期的交货需求。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40万张。

  (四)证券面值、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五)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八)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九)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承销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发行费用

  ■

  注:以上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十一)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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