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2023年07月14日 01:41 证券时报

  

  3、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各业务板块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逐年增长原因为:受半导体产业扩张的影响,下游客户对高纯工艺系统的需求急剧上升。一方面,公司高纯工艺系统业务订单增长较快、公司施工能力提升,使包括未完项目成本的存货相较报告期初有较大提升,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对期末存货的覆盖率均超过100%,其中系统集成业务板块的覆盖率为255.34%,半导体设备业务板块的覆盖率为120.81%;另一方面,半导体材料及零部件等原料供给紧张,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如PFA阀门各渠道涨幅25%-50%,PFA泵涨幅25%左右,PFA各型号管道涨幅40%左右。公司为了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进行了较多的备货。

  原材料增加主要是伴随业务规模扩张和半导体供应链紧张,公司在2022年半导体设备业务所需的部分零部件及原材料进行大量备货。

  (二)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对应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金额及交付安排,说明发出商品金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末大额发出商品对应订单的具体情况:

  注:因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报告期末大额发出商品对应订单客户使用数字排序。

  半导体专用设备价值较高、工艺复杂,对客户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影响较大。故半导体行业客户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质量、技术参数、稳定性等有严苛的要求,对相关设备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在选择高端技术工艺的半导体设备供应商时,半导体行业客户要求设备供应商先提供产品到其现场进行安装测试,经过约定的验证周期,确保其在技术先进性、设备可靠性上符合其要求,待通过验证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而设备产品一旦验证通过并实际进入生产线,将成为客户建设下一条生产线的首选设备,不会被轻易更换。因此,半导体专用设备企业在客户验证、开拓市场方面周期较长。

  公司2022年发出商品增加主要系2021年半导体设备主要为8英寸设备,产品相对成熟;2022年公司大力推广12英寸湿法设备,部分客户尚处于设备验证阶段,故未验收并确认收入,因此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大。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存货分业务板块存货库龄明细表,核查了公司期末存货构成情况,了解公司在手订单量与公司期末存货金额是否匹配;

  2、查阅公司期末发出商品的构成情况,复核发出商品相关合同及相关验证条款,设备送货单,了解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期末原材料余额较大且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存货增长幅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公司发出商品大幅增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业务环境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7.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81亿元,所有项目均未列示预算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等情况。其中江苏启微在建项目期初余额1684.71万元,本期增加金额1373.97万元,本期其他减少金额3058.68万元,期末余额0元。该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于2017年开始建立。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前期转固等情况,并结合上述信息说明是否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情形;(2)结合江苏启微在建项目自启动以来的各期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形及原因,并补充披露该项目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涉及的具体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原因,如相关资产已经处置,请说明处置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价格、是否为关联方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前期转固等情况,并结合上述信息说明是否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情形

  重要在建工程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公司在建工程的预算与实际累计投入占比的差异主要由于前期预算未包含需业主另行支付的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艺设备、供电设备及外线费、精装修及洁净室装修等。在工程结束后,由第三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且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公司将剩余未完成合同的支出暂估后进行转固,后续的装修等支出在转固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不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情况。

  (二)结合江苏启微在建项目自启动以来的各期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形及原因,并补充披露该项目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涉及的具体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原因,如相关资产已经处置,请说明处置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价格、是否为关联方等

  江苏启微于2019年末厂房工程建设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验收工程合格且办理竣工决算后,于2019年底进行了转固,转固金额为16,779.45万元。相关房屋建筑物转固后,2020年-2022年,公司在后续产品量产阶段,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的变化,对车间进行改扩建,因此后续产生的支出多为相关车间的洁净装修支出和动力及气化系统更新的材料及设备支出,共计3,058.68万元。本期在建工程项目减少包括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厂房装修约1,800万及因生产工艺变化未安装调试的动力及气化设备的回库处理,约1,200万元。

  综上所述,江苏启微在建项目不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盘点(重要的以及本期新增的需重点关注),确定其存在。

  2)依据借款和工程建设情况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并与被审计单位实际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进行比较,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3)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并与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一致;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基本全部记录,且相关预算等得到层层审批后再行发生;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检查资金进出、业务开展、财务入账的情况,查明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4)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减少: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检查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情况,入账依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核查结论: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应转固而未转固的情形,江苏启微在建项目已于2019年转固,2020年至2022年发生主要是后续洁净装修支出和动力及气化系统更新的材料及设备,不存在进度缓慢的情形。

  8.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63亿元,同比增长70.73%,投资标的均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10亿元,较期初减少38.42%,投资标的均为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未披露前述两类金融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包括投资标的名称、持股比例、收益情况、其他投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等,核实并说明底层资产投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结合设立目的、投资份额、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安排等,说明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作为金融资产而非并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各项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详细说明前述金融工具的分类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包括投资标的名称、持股比例、收益情况、其他投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等,核实并说明底层资产投向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共青城尚纯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纯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3,886,403股,占股本总额的29.24%,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中,陆龙英女士系蒋渊女士的母亲,尚纯投资系由陆龙英女士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蒋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2.05%的股份,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至纯科技及至纯科技控制的企业外,蒋渊未控制其他企业;除尚纯投资外,陆龙英未控制其他企业;尚纯投资除持有至纯科技股权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查询其他权益工具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对外投资单位工商信息,未发现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相关的企业。

  综上,其他权益工具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底层资产投向未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二)结合设立目的、投资份额、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安排等,说明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作为金融资产而非并表的原因及合理性

  私募基金设立目的、投资份额、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安排:

  单位:万元

  根据合伙协议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除宁波宇微行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实缴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均小于20%,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行使表决权,宁波宇微行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规定一般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只需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自行决定而无需征得有限合伙人同意。综上公司对各私募股权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因此未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公司上述投资系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权益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十八条相关规定,不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上述投资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结合各项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详细说明前述金融工具的分类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2017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列报分类如下:

  上述三类投资均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上根据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表项目。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上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表项目。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核查了公司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构成明细。

  2、查阅了公司披露的相关投资公告,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原因及目的,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等。

  3、通过企查查网站查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被投资单位工商信息,了解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方信息,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查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被投资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检查底层资产投向以及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5、查阅了产业基金的合伙协议,核查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底层资产未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是合理的,金融工具分类合理。

  9.关于开发支出。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开发支出余额1.22亿元,本期减少2.76亿元,其中确认为无形资产0.48亿元,确认为固定资产2.2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各期进度、完成时间、形成成果,结合利用相关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生产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相关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请公司补充披露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各期进度、完成时间、形成成果,结合利用相关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生产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相关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

  (一)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各期进度、完成时间、形成成果

  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涉及商业机密,公司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数字排序。

  报告期内项目一确认为固定资产10.515.35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4,839.63万元;项目二确认为固定资产12,280.74万元。

  (二)结合利用相关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生产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相关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

  1、公司的研发资本化政策

  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相关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①完成该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管理层具有完成该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能够证明该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资产;

  ⑤归属于该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研究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相关资产列报。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内容主要为:

  ①研发过程中外购或自制的设备、仪器、试验台、软件等,经验收后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转入在建工程作进一步投入;

  ②预计通过开发工作很可能形成满足项目委托方要求的技术、产品;

  ③预计通过开发工作很可能形成自用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2、报告期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判断及资本化情况

  3、结合利用相关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生产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相关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开发支出转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确认时点、确认条件和确认依据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达到预期目标,能够通过使用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验收部门验收后,办理资产验收入库手续,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2022年度,项目一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进行量产,非专利技术也可用于量产相关产品,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内部结项并根据形成资产形态分别结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湿法设备累计确认销售收入总额为143,706.52万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开发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确定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公司开始资本化时点与会计政策规定是否相符,是否一致执行;

  3、获取、检查公司与研发相关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复核公司开发支出结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和记账凭证;

  5、检查公司获得的专利证书,并与资本化研发项目进行对比;

  6、检查开发支出资本化披露。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相关项目计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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