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3年07月13日 01:06 证券时报

  

合同资产统计金额为报告期确认收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是公司收取对价的权利,当质保期满后如款项仍未收回,该质保金额会被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如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时点支付质量保证金,公司的应收账款会增加,合同资产会减少,报告期由于市场形势不佳,确实存在客户未按期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情形,从而影响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未同趋势变动的情形,同时国内部分客户要求先开票再支付预付款,为了保证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满足了客户的要求,提前开具了销售发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此部分业务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未确认收入,但税金影响金额增加了应收账款1,874.51万元。故虽然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报告期未成比例变动,但其科目间的勾稽关系不存在问题。

四、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访谈并获取相关的销售制度文件,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了解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款项结算政策等;

(2)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及相关定价政策,以确定与收入确认和计量有关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3)对本年的收入交易采取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检查其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出口报关单及验收记录,检查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4)获取公司的存货明细表,对在库存货进行了监盘和抽盘,对发出商品进行了函证,结合订单情况分析存货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测算过程是否按照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6)获取公司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合同资产明细表,了解合同资产的账务流程,与本期营业收入对应的销售合同进行核对勾稽。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反,主要是应收款项存在逾期的情况,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创收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反,主要是产品验收延迟,发出商品较多,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扩大产量以摊薄固定成本从而虚增毛利率的情形,不存在存货积压风险以及公司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应收账款的变动与合同资产的变动相匹配,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科目间的勾稽关系合理。

问题5:

年报显示,2015年你公司与6名供应商签订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保理业务总额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保理业务本金尚未收回。

请你公司:

(1)说明与前述6名供应商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交易背景、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债务人与你公司、你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说明6名供应商的保理业务本金均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实质构成你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说明你公司就前述保理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与前述6名供应商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交易背景、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债务人与你公司、你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一)应收保理业务明细:

(二)应收保理业务发生的背景:

  1、 天津赛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5日,由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业务性质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业务;

  2、 上市公司投资设立保理公司是由于公司账面资金较为充裕,为了规避经营风险,管理层期望公司多元化发展,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得出应收保理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以期在满足市场对资金的需求的同时给公司带来增值收益;

  3、在保理公司成立初期,急需开展业务,之所以选择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泰尔”)开展业务,是因为福泰尔公司是公司的下游客户,与公司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且公司对其管理层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产品性能、销售能力有着比较充分的了解,上市公司进行了尽调和评估,结论为可执行;福泰尔公司并非经营出现问题,而是由于当地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在公司正在快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因其同行中出现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突然抽贷导致的资金链断裂,此状况的发生是公司事先无法预见到的。

  (三) 协议主要条款

  以公司与胜利油田北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业保理协议为例。

  商业保理协议

  甲方:天津赛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9室一29

  法定代表人:朱洪光

  乙方:胜利油田北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汉江路北侧(孤北热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隋宪成

  丙方: 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临沂经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家埠办事处联邦路与南外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朱新民

  鉴于:乙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丙方因《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BHHG1500323)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办理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烙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 1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丙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丙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万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 2购销或服务合同:指乙方与丙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

  1. 3应收账款: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其与丙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1. 4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1. 5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

  1. 6结息日:本合同按每月一次计收利息,结息日为保理期间每月25日;

  1. 7融资利息:因本次应收账款保理所负担的融资利息。

  第二条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2. 1乙方将《销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总额为: ¥868,339.77(大写捌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玖元柒角柒分)及相关权利转让甲方,甲方审查确认后,给予乙方总额为 ¥805.51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伍仟伍佰壹拾元整 )的保理融资(详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2. 2甲方给予乙方的该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起后六个月。

  第三条保理融资利率

  融资利率为年利率15. 6%,在整个合同期限内融资利率不作调整。融资利息自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划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回收

  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由甲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中行使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融资;

  (2)乙方应在甲方对丙方采取的收款措施或诉讼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3)除应收账款及相关权利转让给甲方外,乙方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义务;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签署任何足以损害本合同项下甲方利益的协议或文件,或从事任何足以损害甲方利益的事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 1甲方在本合同中行使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应收账款债权转移至甲方,甲方享有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权利;

  (2)甲方有权取得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具给丙方的货款的发票原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由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融资本息足额收回前保管;在融资本息足额收回后,甲方应及时将对应的上述货款发票原件交付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融资及提供其他服务;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在收到乙方发出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后,即应该按照丙方与乙方签署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相应的货款。

  丙方为履行本合同及购销合同项下的债务偿还责任,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

  第八条应收账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8. 1由于乙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8. 2除8. 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乙方也应按照甲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1)因货物损失或其他不是由于财务和资信的原因致使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账款;

  (2)乙方与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或乙方与其他债务人发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债务纠纷和债务追索,导致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未能在购销或服务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的应收账款;

  8. 3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回购应收账款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回购;乙方全额回购的,甲方与乙方签署有关确认应收账款回购的书面文件,并在款项到账后,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或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丙方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力、理保理业务,套取甲方资金或授信的;或丙方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甲方债权的,甲方有权追究丙方及相关方的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 1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0. 2由甲方向丙方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项,甲方可直接将通知书递交丙方,乙方必须同意并提供相关协助。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2.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2.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各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2.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二 份、丙方 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甲方:天津赛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公章)胜利油田北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丙方:(公章)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四)关联关系及利益倾斜:

  山东福泰尔或6名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说明6名供应商的保理业务本金均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实质构成你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说明你公司就前述保理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一) 本金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5年福泰尔公司因银行抽贷,资金链断裂,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我司获悉其财务状况出现问题后,及时与其管理层沟通协调并催款未果;

  (二) 货款催收未果,我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10月10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执行进展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至本回复,被告资不抵债,无力偿还也无其他财产可执行。公司与被告非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其他非保理业务关系,故不存在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三) 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0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债务人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福泰尔”)的6名供应商签订了无追索权的国内应收账款商业保理协议,保理业务总额为3,000万元。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76,233.49万元,营业收入为72,132.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065.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8,597.58万元。

  此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 3,000 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70%,占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3%,不涉及收入和利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9.2条规定:该保理业务发生时未达到临时公告的审议和披露标准。2014年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2015年福泰尔因银行抽贷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停产,该笔债权存在减值迹象。为确定该债权可回收金额的最佳估计数,公司依据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在报告期末进行了会计处理,并经会计师审计认可。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6-003);2016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计提公司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补充公告》(2016-009);在公告中对该保理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分析,并向深交所提供了相关财务数据和律师函附件。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已判决,但对方未履行该判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相关案件尚在执行中,公司在每年年报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都进行了进展披露。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三、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查看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合同,检查保理方名称、保理金额、保理期限、保理主要条款等相关信息,了解相关保理业务的交易背景及实际债务人;

  (2)询问了解保理业务相关的诉讼情况最近进展,查询相关法律文书,向诉讼律师函证诉讼执行情况;

  (3)通过第三方网站查询债务人的工商背景、业务范围,通过其注册及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主要人员、疑似关联方关系、业务范围等分析其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补充说明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交易背景、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债务人与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公司保理业务本金长期未收回的原因系最终债务人山东福泰尔破产;公司已补充说明保理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该项保理业务实质不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问题6:

  年报及你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近两年,你公司分别转回信用减值损失506.26万元、2,812.88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背景和依据,说明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背景和依据,说明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一) 报告期信用减值:

  (二)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背景: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公司收款政策主要为客户支付预付款后订货,支付提货款后发货,验收后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内支付。因为公司设备体量较大,所以生产、交付、验收、质保期限较长,导致回款速度较缓慢(此现象属于行业惯例)。按照2019年以前会计准则,我公司执行的具体会计政策主要为采用账龄分析法或单项计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由于行业特性回款周期较长,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可能会高于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2019年虽然执行新的金融准则,企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按照该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但由于长账龄应收账款未来可收回的金额和比率均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无法准确预估,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故公司对于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在账龄分析法的基础上逐项分析各客户是否存在其他信用风险,对于存在回款风险的,公司加大了计提比率。已计提坏账准备的长账龄应收账款收回,其对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转回。

  (四) 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根据业务的实质情况确定坏账准备金额并进行账务处理,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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