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12日讯(记者 彭科峰)金融领域历来是诈骗案多发领域,投资者不可不防。7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刊文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证监会、央行征信中心均已发布过类似防诈提示,本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发文,意味着金融领域三大权威机构均已就此发布过提示信息,可见监管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金融领域三大权威机构陆续发声反诈
7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详细列举了冒称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几种手法,比如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提示,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资金清退工作。请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前证监会、央行征信中心也就此类问题向消费者发布过提示信息。
今年3月31日,证监会在官网发文称,近期,我会注意到,有不法分子假冒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以“证券认购”为名,向有退学费需求的教培机构学员行骗。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常使用非运营商号码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以“退费”“退课”等理由把学员拉入QQ群、微信群,让学员安装仿冒证券公司APP或登录链接,并以团伙作案形式造成成功退款的假象,以获取学员个人信息并实施诈骗。证监会提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如发现此类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反映。
今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声明称,发现有诈骗分子仿冒征信中心网站,以“影响征信”“征信修复”为名,诱导社会公众提供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征信中心唯一官方网站为www.pbccrc.org.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为pbc-ccrc,请认准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域名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警惕诈骗分子通过短信、网络聊天软件发送的虚假钓鱼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还称,中心不对外提供逾期记录处理、违规网贷账户关闭、征信修复等相关服务。当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或征信中心客服人员,以“注销白条”“注销校园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等理由要求注销账户和清空贷款额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
银行、理财子等也在发布防诈提醒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除了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多家银行、理财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发布了类似防诈骗提醒。
7月11日,贵阳银行发文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贵阳银行工作人员,为贩卖POS机具以“承诺办理大额信用卡”“信用卡提额”“参与贵阳银行信用卡活动”等为由实施欺诈活动,并向客户收取金额不等的押金,导致客户资金受损。为此,贵阳银行郑重提醒广大客户:贵阳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不会以搭售POS机具或任何其他机具产品为由,向客户承诺提高信用卡额度或成功申办信用卡;贵阳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或其他形式的财物。
更早时间,4月10日晚,招银理财也在官微发布风险提示,称一家名为“招招理财”的公司冒用招银理财的名义发布兑付通知。故发布风险提示,以免投资者上当受骗。
5月9日晚,兴银理财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进行诈骗,诈骗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兴银理财”名义诱导客户进行登录、注册、买入、赎回等操作,并开展所谓的“回馈新老用户礼金”活动等。为此,兴银理财郑重声明:该不法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对此,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发布的防诈骗提醒是非常有必要的。诈骗分子冒称公检法、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骗,其手段尽管非常简单,但很多人也上当受骗,根源在于利用了消费者对于权威部门的信任感。但在事关金钱往来、理财投资等大事,消费者理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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