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当年解除限售系数为0.8,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具体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因实施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流程后,将涉及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由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682,694,505元减少至682,615,642元,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当年解除限售系数为0.8,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合计78,863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682,694,505股减少至682,615,64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82,694,505元减少至682,615,642元。并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
二、减资事项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本次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减少78,863元,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新港中路381号公司大楼
2、申报时间:2023年6月2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一17:00
3、联系人:邓晓华
4、联系电话:020-84118343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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