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于2023年06月0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0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开展核查及回复工作。鉴于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问询函延期至2023年06月29日前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和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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