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2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归还剩余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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