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调整原则,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并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及其他需要修订的内容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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